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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2月18日 星期一 |
抚纪
去年以来,江西省抚州市推行作风效能预警机制,对作风不良、效能不优的单位和个人逐项按规定进行扣分和预警,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优质高效、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。去年1至11月,全市共受理作风效能投诉249件,开展明察暗访16批次,启动单项预警275次,解决实际问题2300余件。
科学化设计。抚州市作风效能预警机制充分体现“三性”:预警对象的广泛性。将全市所有行政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全部纳入预警评价范围。既涵盖了党员干部、监察对象,也包括了非纪检监察对象的工作人员,实现预警对象多领域、全覆盖。预警内容的全面性。将预警对象落实八项规定精神、遵守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、廉洁自律和作风效能等方面情况纳入预警内容。既包括了违反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等重大问题,也涵盖了迟到早退、上网娱乐、缺会替会等“小事”,实现预警内容的多角度、全方位。预警指数的合理性。按照各项预警内容的问题大小、错误性质和危害程度,对每项指标设置合理分值,形成量化的预警指数;实行总分100分制,采取扣分方式进行预警评价,单位或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,对照预警评价标准,扣除单位得分。
公开化预警。抚州市建立健全了单项预警——综合预警——预警公示“三位一体”的公开预警纠错机制。预警对象每出现一次违反“预警事项”的现象和行为,由市效能办启动单项预警机制,下发《作风效能预警问题督办单》,责成其限期整改到位,并按系数扣减单位综合评分;当预警对象的综合评分低于80分(含80分)时,由市纪委、监察局启动综合预警机制,发送《作风效能综合预警问题告知书》,派专人进驻被预警单位,监督和指导其限期整改到位;每半年对预警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分和排名,并予以通报或公示,接受群众监督。
规范化操作。抚州市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、专项检查、查办案件等信息收集渠道作用的同时,坚持“三管齐下”,通过群众评议、定点监测、行风热线3个渠道,全面准确地采集作风效能信息。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设立群众评价系统,并建立群众办事短信服务平台,采取“一事一评、每事必评、办评分开”的方式,对窗口办事效率、服务态度、服务质量进行评价;在全市设立1000余个环境监测点,聘请监测员,发放监督卡,对相关职能部门行政执法、服务态度、工作作风、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即时定点监测,全方位采集作风效能信息;建立电话热线、网上信箱等信息交换平台,开通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,与群众面对面互动,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。将各种渠道收集到的信息,通过交换平台自动汇集到市效能办,及时进行分析处置。
常态化监管。抚州市强化预警结果运用,坚持“三个结合”,实现对作风效能情况的常态化监管。一是与绩效管理相结合。把作风效能预警情况纳入绩效管理内容,并将预警评价结果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指标,使绩效管理更加科学、准确。二是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。作风效能预警情况是对各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最直接、最及时的反映,将作风效能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依据,使考核结果更为全面合理。三是与领导责任相结合。预警对象受到综合预警后,当年内仍出现问题,被市纪委、监察局或市效能办再次预警的,由市纪委、监察局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,并责成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委、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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